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司法案例分析:本案的拐卖儿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思维导图

司法案例分析:本案的拐卖儿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待我归兮 浏览量:22023-04-04 15:07:1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司法案例分析:本案的拐卖儿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思维导图

本文中,国家司法考试网(www.cnsikao.com)通过分析一个有关拐卖儿童罪的案例,为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分析法律上“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司法案例分析:本案的拐卖儿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司法案例分析:本案的拐卖儿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640e8a06d6b5097a03d0fb06f06b425

思维导图大纲

司法案例分析:本案的拐卖儿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本文中,树图网(www.cnsikao.com)通过分析一个有关拐卖儿童罪的案例,为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分析法律上“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案情】:

2009年10月份,邓某打电话给被告人林某称其想买男婴给其去世的弟弟续“香火”,并让被告人林某帮其物色合适的男婴。2009年11月25日,被告人林某的亲戚李某生下一名男婴,因家庭困难且已育有三个子女,与其夫唐某不想再留养新生子,在次日将他们刚生下的男婴交给被告人林某抱走。2009年11月28日,被告人林某将该男婴自四川带到三明邓某家中,打算以人民币3万余元的价格卖给邓某,但邓某夫妇认为价格过高而未买,当日18时许,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分歧】: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组织成员对本案被告人林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并无争议。但对本案是既遂还是未遂则争议颇大。一种观点认为,本案被告人林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客观上已实施了从四川将孩子带至三明的行为,即实施了贩卖行为,其行为已完成。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拐骗、绑架、收买、贩运、接送、中转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既遂。本罪并不以是否完成出卖为既遂、未遂的标准,无论被害儿童是否被卖出,行为人的目的是否已实现,都不影响本罪既遂状态的成立,故被告人林某的行为构成既遂。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林某在贩卖之前并无实施拐骗、绑架、收买的行为,其行为只是贩卖,其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贩卖成功,应为犯罪未遂。

【法理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有六种行为,作为典型的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由三个阶段组成:手段行为,即拐卖、绑架、收买;中间行为,即中转、接送;结果行为,即贩卖。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应根据不同行为阶段的行为来认定。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而行为犯,只要行为达到法定程度,就可以构成既遂。具体而言,就拐骗、绑架、收买行为而言,只要将被害人置于行为人自己控制之下,就构成既遂;就中转、接送行为而言,只要行为人将被害人送到指定地点或交给指定人员完成中转、接送行为,就应构成本罪的既遂;就贩卖而言,由于其行为性质是卖,因而应以行为人将被害人贩卖出手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且通过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恰当区分,来反映不同案件的危害程度,在处理上也更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具体到各种行为而言,犯罪分子对被害儿童是否拐骗、绑架、收买到手,或贩卖、接送、中转儿童,危害程度有着明显的不同。对照本案,被告人何某所贩卖的男婴不是其拐骗、绑架、收买而来的,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完成贩卖行为,犯罪行为未实施完毕,应属未遂。

树图网(www.cnsikao.com)将后续发布更多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内容,欢迎关注,预祝广大司法考试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职业生涯规划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职业生涯规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职业生涯规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3766147a72e4acba5fd532da4ef3827

部门经营数据管理的可视化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部门经营数据管理的可视化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部门经营数据管理的可视化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2dc2fbb080903fd1f4bed0fab5231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