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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财产担保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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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四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意思分解】
1涉外财产保全,当事人既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但是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保全。
2利害关系人申请诉讼前保全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4如果申请有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的损失。
5注意《民诉意见》第310条,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可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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