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民事案件,都是关于继承的问题产生纠纷,继承纠纷在近年来的发生率也是越来越高,有些子女先于父母去世,此时,子女的遗产又是如何分配的呢?那么,本文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孩子去世遗产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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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去世遗产咋分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地位的继承权。
夫妻共同财产如孩子已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即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他自己的遗产;他个人的财产均属于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一般应均等,也有特殊照顾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或其他经济收入而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并且因年幼或年迈、病残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多分遗产,其所得份额应大于平均份额。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弃全部或部分继承权而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2、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及当老年人再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其他子女及其他收入的,在分割遗产时,其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以保障其生活。这亦符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精神。
3、成年子女虽然与其生父母的再婚配偶因婚姻形成直系姻亲关系,双方互不负担权利义务。成年子女对于其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的遗产不享有继承的权利,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若成年子女对其生父母再婚配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应当依法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被继承人: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2、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3、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她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所以,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同意。
4、本协议在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签名:
日期:年月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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