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行使思维导图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行使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琴瑟如你 浏览量:62023-04-11 12:13:1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行使思维导图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应如何行使?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行使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行使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db909f169189661eaae65b7ad7c2b00

思维导图大纲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行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推荐阅读:继承法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指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应如何行使?

我的《继承法》第6条第一款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权的行使作出明确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活动,应完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行使继承权时,必须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重大不利的情况,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已经作出的,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更不得滥用代理权,否则不仅其代理行为无效,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正态分布及与其相关的几种分布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正态分布及与其相关的几种分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正态分布及与其相关的几种分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62c66a0547bb8d1ac3472e217f563bd

合伙人的分类及功能详解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合伙人的分类及功能详解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合伙人的分类及功能详解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3379d96638da08b789972b795dd57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