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动物园动物侵权可以要求赔偿动物造成的直接损失,对身心造成伤害的,还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树图网提醒,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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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动物园动物侵权怎样赔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民法典动物园动物侵权怎样赔偿
第一,须为饲养的动物;
第二,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没有动物的加害行为,便不能构成动物侵权;
第三,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
第四,须有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虽然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对动物侵权所承担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但也存在减则和免责事由。
对于受害人具有故意的,如主动挑逗而被动物咬伤的,饲养人、管理人可以免于赔偿;或者受害人被咬伤其存在重大过失的,可减轻赔偿责任。但如果饲养人、管理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或者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伤人的,则饲养人、管理人是绝对的无过错责任,不存在免责事由。如被动物园动物咬伤的,如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的,动物园不承担侵权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