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思维导图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暖橙 浏览量:02023-04-11 18:30:01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思维导图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由树图网发布,主要内容: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fe7422be11169b7e3bd0801e00d684e

思维导图大纲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一文由树图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提前祝广大考生一次通关以!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身份犯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是"一般主体"的对称。

身份犯,顾名思义,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的犯罪。

身份犯,都是特殊主体。身份犯分为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真正身份犯,即所谓的特殊主体,是相对一般犯罪主体而言的,是指在完全具备一般主体条件的基础上,还将以特殊的身份作为主体构成条件的犯罪。

例如,《刑法》第304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特殊身份,犯罪也成立;如果行为人具有这种身份,则刑罚的科处就比不具有这种身份的人要重或轻一些。例如,诬告陷害罪的主体,不要求以特殊身份为要件,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主体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则应从重处罚。

换言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虽然不是诬告陷害罪的主体要件,但这种特殊身份却是诬告陷害罪从重处罚的根据。常考查的特殊身份如下:

(1)渎职犯罪一章的罪名都是真正身份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定罪身份,不是量刑身份。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报复陷害罪(254条)中是定罪身份,而在诬告陷害罪(243条)中是量刑身份。打击报复证人罪(308条)不是身份犯,不要求行为人有身份。

(3)非法拘禁罪(238条)中的量刑身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245条)中的量刑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

(4)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条)中的量刑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窝藏、包庇罪(310条)没有规定量刑身份。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3a9b01913192eb7e3b78b60472658e5

车体二部数字化kpi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车体二部数字化kpi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车体二部数字化kpi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2d7b334c35e4d2ec1cd33d3d1cea1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