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思维导图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泪尽 浏览量:12023-04-11 18:31:21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思维导图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由树图网发布,主要内容: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43b54a9c8fa485f593a9f3985e12595

思维导图大纲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树图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快来看看吧!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

自首定义:

刑法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首法律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1种可认定自首情形:

1、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

2、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

3、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

4、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

5、曾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投案

6、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

7、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8、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9、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0、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1、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单元二 热力学第一定律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单元二 热力学第一定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单元二 热力学第一定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7b8dd496ad071ead981d69259023559

单元二 热力学第一定律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单元二 热力学第一定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单元二 热力学第一定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d80cca68b05777f6f92dcd3a5d5aa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