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思维导图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孤败 浏览量:22023-04-11 18:56:2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思维导图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由树图网发布,主要内容: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94dacdd8bedc28f9190a9bfc25d57e3

思维导图大纲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树图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

2、养老育幼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1)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2)继承法根据继父母子女间、继兄弟姐妹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基础,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

(3)在分割遗产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尽了主要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则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对死者生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4)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负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税款和其他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可不负清偿责任。

4、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5、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安徽《大中考》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安徽《大中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安徽《大中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d050ef83906357a6582de02bcb550d0

民法典总则思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典总则思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典总则思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bde6c50c8d34bb263ff9e96e021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