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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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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思维导图介绍了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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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元朝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政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主要机构

中央:1.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2.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3.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4.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地方:1.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xizang事务。2.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琉球。3.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体事务。

行省制度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大元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xizang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元帝国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元代"行中书省""的性质,有一个转变的过程。早期是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带中书省的职衔,在外行使"省"的职能。灭南宋之后,行省逐渐转变成了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其首长也不再带中书省的官衔。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基层行政设施。

行政建置

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国在消灭南宋前,忽必烈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开始行汉法,将中国的大都作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传统中央集权作蓝本的政治体制,例如设立了中书省和司农司等一系列专司机构,使用汉人的统治机构来统治人民,并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刘秉忠、姚枢、许衡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刘秉忠等人的规划下建成的。此外,大元还建立了儒户这个户籍来保护和优待读书人。后来,又恢复了科举制度〈不过名额很有限),尊崇孔子。理学是元代科举的标准。从整个政权来说,元代并没有统一的“官方思想",一般来说,蒙古统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萨满教与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言。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叶顺铁木耳(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然而,其"汉法"施行得并不彻底。由于元帝国的覆盖面积较广,除中原地区外还包括许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亚汗国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员都不满忽必烈行汉法的举动,忽必烈晚年也渐与儒臣疏远,因此汉法并未成为一套完整的体系。

法律制度

元代始终没有颁布完备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汉地断理狱讼,基本上参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关系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国号同时,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后曾数次修律,都没有完成。判狱量刑,主要根据已断案例,类推解释,比附定刑,与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随意性较显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诏制、条格(经皇帝亲自裁定或直接由中书省等中央机关颁发给下属部门的各式政令)为依据。因此,元朝的法制体系,主要是由因时立制、临事制宜而陆续颁发的各种单行法构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门均应分别类编先后颁发的各种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当时“内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写条格,至数十册。遇事有难决,则检寻旧例,或中所无载,则施行比拟"。条格和断例岁增月积,繁杂重出,互相抵悟。元政府有时将历年所颁降的某一方面的条例重加"分拣"、“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为“"通例"公布。同时,对国家的政制法程,也几次召集老臣,从以往颁发的政府文书中选出“可著为令者,类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条格》等格律类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质的政书(见《通制条格》)。

元朝法律大体上遵循前代“同类自相犯者,各从本俗法"的原则。"五刑”的刑罚体系与前代相比发生了某些变化。同时,由杀人者向被害者家属偿付烧埋银,以及将刺字断放的前科罪人发付原籍,由官司籍记充"警迹人",交由村坊邻右监督等规定,从元代开始制度化。对伤害罪,规定由加害者交付给受害者一定数量的"赡养之资”、“医药之资",对加害者所处的实刑则比前代相应减轻。元代法律从维护蒙古贵族和地主阶级利益出发,制定了种种不平等规定,有些蒙古法,如对偷盗牲畜处以赔九之罚、倍赃制,屠宰牲口时禁抹喉放血等,对施临于汉族居民的刑罚体系也有一定的影响。

等级制度

在封建制度里,贵族处于最高统治地位,当蒙古人侵占其他国家建立政权后,就出现了包括蒙古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这产生了帝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

早在大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攻占中原后有位大臣提出将当地汉人驱赶后把中原变成蒙古人的大牧场。但成吉思汗的谋士契丹人耶律楚材以可以向汉人征收大量税收为由反对这个计划,该提案没有实施。元朝存在等级歧视制度。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划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拳击武术、持有兵器(例如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会拜神、赶集赶场作买卖、夜间走路。"杀蒙古人的偿命,杀色目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虽然实际上存在很多例外情况)。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汉人为官、例如史天泽、贺惟一等等。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当蒙古人不够分配,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则由中亚人担任。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每一个蒙古首长,如州长、县长,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汉人则是他的农奴,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对于许多豪强是不适用的。虽然法令禁止汉人持有兵器,但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贵族相差无几。相反许多蒙古贫民生活却很困苦,到了元朝中叶,常有大批蒙古贫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贩卖,色目人也有不少沦为奴仆的。实际还是地主阶级政权。

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南宋灭亡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数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每户以五口计,一次就得到五十万个农奴。汉人忽然间失去了祖宗传留下来的农田,也忽然从自由农民沦为农奴,没有地方可以申诉。蒙古人,都可以随意侵占农田,他们经常突然间把汉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逐走,任凭农田荒芜,生出野草,以便畜牧。然而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有把臣民明确划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规定中,例如汉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偿命,而蒙古人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原文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为元代一特权阶级)。

经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农业

元朝经济大致上以农业为主,其整体生产力虽然不如宋朝,但在生产技术、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兴修以及棉花广泛种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蒙古可汗进入中原之初,惨酷的屠杀和劫掠,给北方地区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毁坏。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草原时期以畜牧为主,经济单一,无所谓土地制度。蒙金战争时期,曾打算尽杀汉人,把耕地都变为牧场,大臣耶律楚材建议不如保留汉人的农业生产,以提供财政上的收入来源。这个建议受到铁木真的采纳。窝阔台之后,为了巩固对汉地统治,实行了一些鼓励生产、安抚流亡的措施,农业生产逐渐恢复。特别是经济作物棉花的种植不断推广,棉花及棉纺织品在江南一带种植和运销都在南宋基础上有所增加。经济作物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使当时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在某些方面渗入了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但是,由于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业工匠,经营日用工艺品的生产,官营手工业特别发达,对民间手工业则有一定的限制。

商品

由于蒙古对商品交换依赖较大,同时受儒家轻商思想较少,故元朝比较提倡商业,使得商品经济十分繁荣,使其成为当时世界上相当富庶的国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为当时闻名世界的商业中心。为了适应商品交换,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流通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全以作为流通货币的朝代,然而因滥发也造成通货膨胀。商品交流也促进了元代交通业的发展,改善了陆路、漕运,内河与海路交通。

人口

官方统计数据仅包含汉地(不含吐蕃、云南、岭北及辽阳行省)的居民,未包含特殊居民如贱民、佃农、奴婢、僧道等人群,蒙古贵族军将们又有大量的驱口,此外还有军户、匠户等均不计入户口统计,故实际人口远多于在籍人口,本表估算数据出自吴松弟的《中国人口史第三卷辽宋金元时期》及葛剑雄的《中国人口发展史》。

赋税

赋税制度主要有税粮和科差两项。税粮南北不同,北方分为丁税、地税;南方则沿袭南宋旧制,按地亩征收两税。科差行于北方者,包括丝料、包银和俸钞三项。南方科差则有户钞、包银。但“江南包银"在元代施行时间很短。一般来说,元代的江南三省不征收包银。差役按里甲户等编派,如坊正、里正、仓官及库子等。又有修城、开河、筑堤、运输等力役。差役极为繁重,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官吏收钱的名目:部属参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辰祝寿要“生日钱”,迎来送往要“人情钱",无事白耍称"撒花钱",例行公事要"常例钱",论诉官司也要收钱。

科技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天文历法

元朝在天文历法方面比较发达,元世祖邀请阿拉伯的天文学家来华,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学的技术,并且先后在上都、大都、登封等处兴建天文台与回回司天台,设立了远达极北南海的27处天文观测站,在测定黄道和恒星观测方面取得了远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学家有郭守敬、王恂、耶律楚材、扎马鲁丁等人。耶律楚材曾编订有《西征庚午元历》,1267年扎马鲁丁撰进《万年历》,郭守敬等人修改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编订了《授时历》,《授时历》于1280年颁行,延用了400多年,是人类历法史上的一大进步。

扎马鲁丁与后来的郭守敬研制出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窥几、正方案、候极仪、立运仪、证理仪、定时仪、日月食仪等十几种天文仪器,当时在天文台里工作的还有阿拉伯天文学家可马剌丁、苫思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监黑的儿、阿都剌、司天监丞迭里月实等修定历数。

地理

地理学方面《元一统志》的编纂、河源的探索、《舆地图》的问世及大批游记类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统志》由政府主持,扎马鲁丁、虞应龙具体负责。该书对中国各路府州县的建置沿革、城郭乡镇、山川里至、土产风俗、古迹人物均有详细描述,具有较高史料价值。1280年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实探求黄河河源,认为星宿海(火敦脑儿)即河源,比较接近实际。潘昂霄还据此撰成《河源志》。道士朱思本考察了今华北、华东、中南等广大地区地理形势,参阅《元一统志》等地理学著作,以“计里划方”法,绘制成《舆地图》,成为元朝地理学及中国地图史上划时代的人物。游记类地理学著作有耶律楚材《西游录》,李志常整理的《长春真人西游记》,周达观《真腊风土记》,汪大渊《岛夷志略》等,对元朝国内外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贸易来往等颇多描绘。

农学

元代的农业技术主要可见于《农桑辑要》、《王祯农书》与《农桑衣食撮要》等三部书。

文化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思想

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并用的,他们对各种思想几乎一视同仁,都加以承认与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赵复被俘到北方后,他就在燕京设立太极书院,讲授程朱理学,培养出一批理学家,使得理学得以北传元朝时,元帝尊重儒学,册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宜王",并且推崇理学为官学。元仁宗初年恢复科举,史称延祐复科,在《明经》、《经疑》和《经义》的考试都规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注释,影响后来明朝的科举考试皆采用朱熹注释。理学在元朝还有一些变化,南宋时期即有调和程朱理学的朱熹与心学的陆九龄等两家学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学家大多舍弃两派其短而综汇所长,最后"合会朱陆"成为元代理学的重要特点。当代有名的理学家有黄震、许衡与刘因与调和朱陆学的吴澄、郑玉与赵偕,其中许衡、刘因与吴澄被誉称为元代理学三大家。朱学的后继者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学的伦理道德学说,其道德蒙昧主义的特征日趋明显。从而把注意力由学问思变的道问学转向对道德实践的尊德性的重视,这也促成朱、陆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学的发展,也为明朝朱学与阳明心学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开端。

文学

元朝文学以元曲与小说为主,对于史学研究也十分兴盛。相对的元朝的诗词成就较少,内容比较贫乏,但是文以虞集为长,诗以刘因为著。明朝王世贞说"元无文",但是叙事性文学如戏曲、小说第一次成了主导地位。元朝使华北诞生元曲,江南则出现以浙江为中心的文人阶层,孕育出《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等长篇小说,自由奔放的文人如杨维桢、倪瓒等人,在城市发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戏曲

元朝的戏曲,即元曲,分成散曲与杂剧,散曲具有诗歌独立生命,杂剧则具有戏剧的独立生命。当时城市繁华,元廷不重视中国文学与科举,当时社会提倡歌舞戏曲作为大众的娱乐品,这些都使宋、金以来的戏曲升华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体诗,也是元代一种新的韵文形式,以抒情为主,主要给舞台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单独唱也可以融入歌剧内,与唐宋诗词关系密切;杂剧是元代的歌剧,产生于金末元初,发展和兴盛于元代至元大德年间。根据《太和正音谱》中所记,大约有五百三十五本,创作十分巨大而辉煌。元朝后期,杂剧创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强与温州发扬的南戏的交流,到元末成为传奇,明清时发展出昆剧和粤剧。

宗教

元朝与各藩国:蒙古术赤汗国、蒙古察合台汗国、蒙古伊利汗国横跨欧亚大陆,幅员辽阔,其疆土内的种族也十分繁多,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现多元化,各类佛教(含汉传佛教与喇嘛教)、道教、白莲教等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东西方的商旅、教士亦来往频繁,自西方传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含景教和天主教)与犹太教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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