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夫妻的房子都是在婚前由男方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一般人也很少会进行婚前财产登记,那么,这类型的房子在离婚后是属于谁的呢?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购房共同还贷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请看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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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共同还贷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以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何时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开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