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月连,女,1923年7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邵县龙溪铺镇牛山铺村六组24号。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龙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龙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9668abefa6d87c1347e23430fc5a72b
龙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委托代理人龙松华,女, 1950年8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乡田庄村十三组5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龙远平,男,1961年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邵县龙溪铺镇牛山铺村六组。
委托代理人黄亮,男,1961年6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邵县龙溪铺镇牛山铺村六组20号。
一、撤销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2008)新民初字第505号民事判决;
二、准予李月连与龙远平解除收养关系;
三、由龙远平一次性给付李月连生活费8000元,此款限收到本判决书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二审诉讼费200元,由被上诉人龙远平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二十九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种子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种子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6f8307a40ea24607c6c79354e09377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RAGMATICS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RAGMATICS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c88b9d082a71ef59715fa269758e0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