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最新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是怎样的?安徽省单独两孩政策的最新消息有哪些?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于2014年1月23日起正式施行。安徽省申请再生育二孩的程序是什么?单独夫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树图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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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2014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最新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安徽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在安徽省申请再生育,并按程序申请办理《生育证》,做到持证生育。等新条例公布后,就可以申请再生育。
1、办理《生育证》,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国家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符合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只要身体条件没问题,可在修正案实施后,补办《生育证》,相关部门也将“特事特办”。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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