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思维导图

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没说出口的安慰 浏览量:22023-02-09 23:55:2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思维导图

现在很多年轻人确定恋爱关系以后就会同居,而我们日常所说的非法同居也并不真的就全是非法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非法同居要如何分割财产?非法同居和重婚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28de032fe3f997c5de2f8797fd66a7d

思维导图大纲

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法院对非法同居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并不是真的违法,只是人们对法律不保护的一种误解。针对非法同居如何处理的疑问,具体得分情况:对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道德上现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认可。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为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所以也不属于重婚的情况。只是在原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考虑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侵权程度,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另,受害方提起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也会得大法院的支持。

二、非法同居分割财产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三、非法同居区别重婚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之一,而重婚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和男尊女卑的丑恶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刑法》上也有特别的规定,《刑法》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条规定中,“同居”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周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五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AI应用工作组沙龙活动举办流程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AI应用工作组沙龙活动举办流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AI应用工作组沙龙活动举办流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444333eac297cd44fcd8f2fd8ba44e2

明朝的对外关系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明朝的对外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明朝的对外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59ed6079d10c570c8c53bf26accfb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