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由此可看,能够诉请人民法院解除的同居关系是指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对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非法同居关系”。未婚男女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保护,也不予禁止,当事人不能诉请人民法院解除这种同居关系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d7e79f2a4be9c729bf973e640632b72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十六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种子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种子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6f8307a40ea24607c6c79354e09377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卫生化学--元素和无机物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卫生化学--元素和无机物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c942d0350c858e06a1f7ed29a86d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