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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处理?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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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尽岁月 浏览量:22023-02-10 0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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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选择不婚或晚婚,同时以“同居”的方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近年来,由于非法同居引起的纠纷也随之而增多,特别是关于非法同居的财产问题而引起的纠纷。那么对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处理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讲解,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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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严重者按重婚罪处罚。关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处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具体如下:

一、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基本案情

1998年,王女士与郑先生同居。2000年,王女士与前夫离婚。2003年,郑先生出资以王女士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1号房屋。2004年,王女士取得所有权证。2007年,郑先生与前妻离婚。后王女士与他人交往,2015年郑先生以双方为同居关系,1号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根据出资情况及王女士的过错分割1号房屋(房屋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按郑先生的实际出资比例给付房屋补偿款)。

2、审理判决:

王女士辩称:郑先生主张的同居期间双方都在婚姻中,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同居关系。1号房屋是其购买,房产证也是其名下,故不同意郑先生上述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先生与王女士在各自均有配偶的情况下同居,基于此种特殊关系,2003年,王女士在购房屋时,郑先生的出资行为应视为赠与行为,且赠与的是相应的购房款,而非房屋的所有权。现购房款已交付,赠与行为已完成,现主张分割房屋的实质是撤销赠与,因其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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