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知道重婚罪的起诉主体包括检察院,而对于检察院起诉而言,是属于公诉案件,但是重婚罪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所以对于自诉主体来说,具体又是怎样规定的呢?那么,本文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重婚罪自诉主体包括哪些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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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自诉主体包括哪些主体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
而重婚罪的自诉主体是受害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和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因配偶重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看出,构成一般重婚罪的,最高判处2年有期徒刑,明知对方是军人而构成重婚的,最高判处3年有期徒刑。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要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