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继承问题,有的家庭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解决,而有的家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诉讼到法院,现在很多人越来越关注继承领域的法律规定。那么农村房屋财产继承权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树图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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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财产继承权怎么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