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思维导图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情书 浏览量:12023-02-10 12:46:4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思维导图

核心内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探望权,您了解多少?下面就由树图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探望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b8eb95cbe80afdfe0f479f0613f145c

思维导图大纲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婚姻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长期股权投资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长期股权投资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ce7f3699fc26996b451925100e5332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bd45f2f48077a6756774548741adf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