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程序有法律依据吗?社会抚养费到底是怎样征收的?需要什么样的程序?通过结合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有关知识,树图网编辑为您介绍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程序。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程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程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f90d2d6195fb15914e5a4b7020202c5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及程序。
各地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当地城镇居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
(三)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情节不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会有所区别。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含非婚生育,下同)、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经群众举报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即刻立案,填写立案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并指定2个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1、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确认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对取得一定证据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但当事人拒不承认的,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可书面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作出亲子鉴定。
填写《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提出征收标准的建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分管领导牵头,与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征收倍数,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决定。没有委托的,由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建议。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法规股长和工作人员为组员。
拟按照2至3倍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拟按照4至6倍以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有会议记录),组长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
(五)备案
已审批确认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
1、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
2、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将陈述、申辩情况记录在案,报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报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组织听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结论,决定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是否变更征收金额,决定征收的,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
1、在规定时间内收缴社会抚养费,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附《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计划生育专用)》。
2、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后,六十天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两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拒不缴纳的,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已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的,填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结案书》,案卷整理归档。没有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即结案的,结案无效。
被征收当事人违法生育和非法收养情况、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金额、已征收到位情况等,要在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予以公开。
■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 社会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 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