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思维导图

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失落感 浏览量:02023-02-10 18:33:2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思维导图

核心内容:赡养纠纷中,对于是否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应根据不告不理原则、诉讼权利的处分性原则、不追加被告并不违背共同诉讼的目的、精神等处理原则处理。下面,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赡养纠纷中关于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e6cf7ff103243893bbb3b140c12f4e2

思维导图大纲

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赡养纠纷中关于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

1、不告不理原则

法院是居中裁判的司法机关,具有高度的被动性,如果当事人没有提起诉讼的意思表示和民事起诉行为,就不可能引起诉讼的发生,此时法院既不能强令当事人起诉,原告对某一对象不愿状告,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如果这种放弃并不违反法律或损害他人权益,法院应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此不作处理。

2、诉讼权利的处分性原则

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赡养案件中的原告不要求其某一个或几个子女通过诉讼程序来履行赡养义务,是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其表现形式即为没有将该部分子女作为被告。这也正是当事人处分权的表现。

3、不追加被告并不违背共同诉讼的目的、精神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即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而诉讼标的共同,即所争议法律关系的权利或义务是共同的,既可能是共同享有权利,也可能是共同负有义务。但具体到个案,如果一名或几名义务人已经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而权利人和其他义务人因履行义务发生争议而进行诉讼,法院就没有必要通知已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参加诉讼。

■ 怎样解决农村赡养纠纷案件频发

■ 201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

■ 关于赡养老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ee52705d59942443e1b00da7d8385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