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中,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事件屡见不鲜,就像谈恋爱时,男生为了讨女生欢心会以各种名义给予对方财和物,而当双方关系一旦走到了尽头时,有的男生就会向女生要回在一起时给她买的东西。那么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范围吗?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判?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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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彩礼金应当返还。
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
1、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适用条件:
(1)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2)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生活困难的。
1、婚约彩礼纠纷中彩礼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退还,但是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可以退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