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情感不和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分居,一般来说当事人分居会涉及到很多问题,那么分居两年可以离婚不?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26bc5fa44291c814046949558512247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分居两年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但是一般来说,达到这一条件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离婚的,因为这是法律判许离婚的法定情形。当然,还可以通过两人的商量,直接去民政局领证离婚。总而言之,法定婚姻关系是不可以自动解除的,除非一方已经死亡了,否则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或者流程领到离婚证,才算是真正的离婚。以此可见,在分居期间或者分居两年之后,如果不办理离婚手续,是不可以和其他人结婚的,也不可以与夫妻的名义两人一起生活同居。这是属于犯罪行为的。如果是只与他人同居,或者是谈个恋爱。这都是在法律上称为不忠者。对方一旦发现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而且你可能还会承担财产少分或者不分的恶果。这可以说是民事程序上的惩罚吧。
当然,有时候即使满足这一条件,也并不一定可以真的离婚。因为这是属于法律拟定的情节,分居两年只是“视为”两人的感情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已经破裂了。但是是不是真的如此,只有你们两人自己知道,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或者觉得可以挽回的,法官一般都会愿意给这个机会给对方。因为感情破不破裂这个事,是没有真正的判断标准的。例如,小两口天天吵架,但是两人还是和和睦睦,而且感情一天比一天好。所以感情这个事,是不好判断的。或者对方提出证据,是可以把这个法律拟定推翻的。所以分居两年并不必然会离婚
.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分居两年有共同债务可以离婚,离婚与是否有共同债务无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