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进行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并不到法庭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进行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离婚登记的,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86e628a4883362b5e976bcb19fbab02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如起诉状、传票、判决书,可以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三个前提条件:其一是你与丈夫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其二是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是结婚登记系在中国内地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对方起诉离婚,则对方应当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你提起离婚,也只能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3]《婚姻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