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思维导图

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回憶褶皺 浏览量:22023-02-11 10:06:56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思维导图

核心提示:张某在离婚前放弃了母亲房产的法定继承权,与妻子吴某离婚后,却单独继承了其母亲的房产,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共同财产权吗?树图网小编提醒您,这并不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只是对自己法定继承人个人享有的继承权进行处分而已。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0ebd4bf4acfb3c1c089b288d0ed3e7c

思维导图大纲

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前夫张某放弃了母亲房产的继承权,离婚后,自己又单独继承了整套房产。前妻吴某不干了,认为这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房产。昨天,海淀法院判决认为:放弃继承权并不侵犯夫妻共同财产,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与吴某原是夫妻,2013年张某起诉要求离婚,后法院于去年4月4日作出判决,判令双方离婚。就在同一天,张某办理继承公证,把去世父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吴某知道后,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将前夫告到法院。

吴某说,房屋本是张某父母的财产,其母亲于2008年去世后,张某表示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房屋由陈父继承,并由公证处进行公证。陈父去世后,留有一份公证遗嘱,表示把房屋留给张某。吴某认为,张某放弃继承权没有告知自己,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属无效,要求法院判决重新分配房产。

张某辩称,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所以放弃继承母亲遗产合法有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有效、是否侵犯了吴某的合法权益?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该行为属于张某依法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无需征得配偶同意。并且,该放弃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没有侵犯吴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认定,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是处分了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个人享有的继承权,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老公长期同屋不同房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老公长期同屋不同房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老公长期同屋不同房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ab6d49b0facf0511dcd60f8b3093226

婚姻问题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婚姻问题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婚姻问题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01007667c672be2c652f714563c4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