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思维导图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清水入喉 浏览量:22023-02-11 10:07:5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思维导图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4ff29ea4b7743132a32836a38235b0a

思维导图大纲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 儿媳无权继承父亲遗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案情:

2009年1月25日,刘某与其父在过马路时遭遇车祸。刘某当场死亡,其父被围观群众送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2009年2月1日死亡。后刘某的胞弟于2月5日将其父的房屋出租,与租户签订1年的租房合同,并获得3个月租金5700元。

2009年2月10日,刘某之妻王某找到其胞弟,要求分得刘父遗产,并要求与刘弟按份共有刘父的房产,分得租房收益。刘弟对于王某的要求不予理睬。遂王某于2009年2月20日将刘某胞弟诉至法院,要求:1、对刘父的112000元存款进行分割,并获得二分之一,即56000元。2、要求与刘弟共同拥有刘父房屋的产权,并获得租房收益2850元。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分别做出如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据此,在本案中,刘某虽然身为其父的遗产继承人,对刘父的遗产具有继承权。但是,在刘父的遗产继承程序启动前,也就是刘父死亡前,刘某就已经死亡了,从而也就丧失了刘父的遗产继承权。刘父的所有财产也就由刘弟全部继承了。

刘某之妻王某,虽然身为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也只对刘某的财产拥有继承权,对于刘父的财产并不享有继承权。刘父与刘某虽然遭遇同一场车祸,但是死亡时间不同,实际上就引发了两次继承关系。第一次,刘某死亡,其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妻与其父继承;第二次,刘父死亡,其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刘某胞弟继承。刘某先于刘父死亡失去对其遗产的继承权,王某并不是刘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没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无权要求分得遗产。

据此,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驳回了王某的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庆余年范闲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庆余年范闲人物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庆余年范闲人物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2c437e46316b6b59ef9267f70b6c007

T细胞的一生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T细胞的一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T细胞的一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d163e1a0d2b3387cccd0fc613a5e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