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思维导图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拾人心 浏览量:42023-02-11 10:35:57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思维导图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1fad1ab6ff1d88f89a2721ca1a6596d

思维导图大纲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推荐阅读: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宜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案情回顾:

台某、田某夫妻二人有一养子小台,二人拥有楼房一套。1995年11月,台某因病死亡。2003年6月,田某与侄儿小田、侄媳小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经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载明:台某生前与其妻田某拥有楼房一套。台某生前无遗嘱。台某的父母亲均先于其死亡。台某与田某婚后无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台某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妻田某继承。附后的遗赠扶养协议载明:小田、小张夫妇负责田某的衣、食、住、行及生养死葬义务,并负责对田某财产的保管;田某将一切日常生活用品和楼房一套遗留给小田所有。2006年7月5日,田某因病死亡。现小台起诉要求依法继承台某、田某的房产。

法官讲法: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本案中,诉争楼房为台某、田某夫妻共同财产,台某生前未留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其死亡后,属于台某的遗产应由其妻田某、养子小台依法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因田某无权处分台某的财产,田某与小田、小张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为部分有效。因本案诉争房屋在田某死亡后,一直由小田、小张管理。根据《继承法》关于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的规定,上述楼房归田某、张某所有较为适宜,但田某、张某应按照小台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给予其房屋折价补偿,具体数额由法院参照相关部门的鉴定结论确定。由此,法院判决该套房屋归小田、小张所有,二人给付小台房屋折价款9万余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九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b661cf4ade73538d8004d69fc5127bb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5a74efb86bd5d61a9520c2560f7e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