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仅是我们安家立命的场所,也是家庭重要的固定财产。买一套房子,倾注了许多家庭一代人甚至两代人的全部心血。而如今,越来越多的房子面临着老一代去世之后,房产的继承问题等。那么父母去世房屋继承顺序是什么?房屋继承要交契税吗?房屋继承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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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房屋继承顺序是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按(继承法)规定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1、购买的公房能否继承。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1年12月31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由此可见,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可以继承。
2、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继承”。关于公民承租的公房能否由其继承人继续承租的问题,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由此可见,能够“继承”公房承租权的仅为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没有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继承人不得继续承租公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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