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中,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每年都考,在2004年的司法考试中涉及该考点的试题有两道,因此有必要引起考生的重视: 2004年司法考试卷一第39题。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对司法考试中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对司法考试中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301e19e3dcc1293e6143f5e583fb952
对司法考试中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见的国际条约另有约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中国法处理。
A、在纽约的财产适用纽约州的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的法律。 D、遗产重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A、中国法。 B、纽约州法。 C、动产适用纽约州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纽约州财产适用纽约州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分析:司法考试中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民通》第149条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民通意见》第191条。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继承法》第36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又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条约、协议的,按照条约协议办理。”不用考虑当事人的国籍问题。
另外,须注意,以上法律规定指的是法定继承。
综上以上各题的答案分别是:2004-1-39 B。2004-1-40 C。2003-1-62 CD。 1997-1-28 C。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六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