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继承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对于夫妻来说,大部分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由谁继承?一方去世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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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由谁继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是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再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有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按遗嘱执行,无遗嘱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按法定继承来分配。死去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