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表现形式思维导图

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表现形式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我养你 浏览量:02023-02-11 17:04:3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表现形式思维导图

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表现形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表现形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64bc3202260fb5576478676ba13fd7a

思维导图大纲

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表现形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收养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具有能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和理智地、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收养行为双方当事人关于收养和送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反映内心愿望和真实意愿的。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收养法》对收养关系规定的条件是:

(l)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2)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3)被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4)履行法定手续(以上四条参照前述)。

一个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民法通则》和《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ee52705d59942443e1b00da7d8385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