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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对抚养权变更程序的规定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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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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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我国收养法对抚养权变更程序的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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