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失去了自己的孩子都是会选择收养一位孩子的,如果这对夫妻离婚这个收养的孩子也是要受到保护的,所以就是要做亲生子女对待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后收养的孩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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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收养的孩子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小孩是收养的,仍然按照亲生子女来处理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其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如协商成功,双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1)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 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 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