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陆某于6岁丧父,9岁丧母,于1988年跟随祖父母生活。后于1990年因祖父母体弱,经济困难,无力抚养,隧在征得陆某母亲之妹徐某(家中有一7岁儿子)同意后,将陆某送养。双方未办理任何手续,在生活2年后陆某改称徐某夫妇为母亲、父亲。在2003年陆某嫁给黄某。在1990年至2003年间陆某与徐某夫妇一直未办理关于收养的任何手续。2003年4月4日,陆某与其夫黄某一同遭车祸,陆某当场死亡,黄某在医院急救无效后死亡。经确认,肇事司机赔偿陆某死亡赔偿金6万余元。之后,黄某父母就陆某的抚慰金和陆某的遗产于徐某夫妇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案例分析: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案例分析: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5475c84dec0d137a0a2a0fa25a31885
案例分析: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分析
徐某夫妇是否享有陆某之继承权,系依《继承法》第10条规定之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而获的继承权,须以徐某夫妇与陆某构成养父母与养子女之关系为前提。在本案,应检讨陆某与徐某夫妇在一直未办理登记情况下是否成立收养关系。
然,本案收养关系发生于1990年,当时92《收养法》尚未实施,依一般之法理及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二:“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没有规定的,可比照收养法处理”,92《收养法》不具有追溯力,陆某与徐某夫妇之间的关系不适用92《收养法》,而应适用当时之法律规定,在无规定情况下,才可准用92《收养法》之相关规定。
当时之情况经查当为《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意见》第28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陆某与徐某夫妇生活长达13年,且陆某一直称呼徐某为父母,应视为得到群众公认,认定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故,依《意见》第28条,陆某与徐某夫妇形成收养关系。
陆某与徐某夫妇形成收养关系,徐某夫妇享有继承权。依《继承法》第5条,在陆某无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陆某于其丈夫黄某之前死亡,依《继承法》第10条,陆某继承人为其夫黄某及其养父母徐某夫妇。故,徐某夫妇可获得陆某之一半遗产。
陆某与徐某夫妇构成收养关系,并且陆某之夫黄某于黄某之后死亡,故,徐某夫妇和黄某享有肇事司机赔偿给陆某的死亡赔偿金6万余元。由于黄某已经死亡,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故陆某夫妇与黄某父母各得3万元之赔偿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