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并且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结案?交通事故对方不付钱无法提车该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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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结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的,受害人可以起诉。交通事故处理后,侵权人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判决的,则将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人员伤亡的:
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毁损的,首先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然后由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受损车辆由修理厂进行维修,对于维修的费用,可以由对方垫付,如果对方不垫付,可以由对方出具授权委托,委托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行垫付。也可以自己垫付,对方拒绝赔偿,可以凭维修发票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被扣留的车辆,一般在鉴定结果确定后的五日内就可以领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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