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找不到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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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找不到谁赔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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