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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赔偿怎么办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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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孤独 浏览量:02023-02-12 1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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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针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是要根据事故发生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问题的,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赔偿怎么办?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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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赔偿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赔偿怎么办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

故《刑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虽然本案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由于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张先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向死者家属进行。具体的赔偿项目有:

(一)丧葬费:

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必需的费用。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不满18周岁的抚养到18周岁。失去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精神抚慰金。

(五)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1)≤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3)≥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1)≤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3)≥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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