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上路的处罚规定是暂扣机动车,并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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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强险上路怎么处罚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联系投保的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定损;
3.车辆送至修理厂维修;
4.携带车辆行驶证、事故驾驶员的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