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去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出现伤害的时候,才会去进行保险等等的保险,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不给发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不给发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不给发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80d1ac45589e2fc1a438d073958fd35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不给发票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法医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票据赔偿,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title: 2024-11-8未命名文件 tags: 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报告鱼骨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title: 2024-11-8未命名文件 tags: 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报告鱼骨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19c198bf7435acf7735ee5051a89d7b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流程化上架操作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流程化上架操作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97bd01986010350f781d05268e8f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