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进行调查就会开具道路安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能会对责任认定不服。那么《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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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在交通事故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形。因为交警对证据材料的搜集不完整,或者是没有相关的扎实的证据,比如说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等证据来完整的证明事故事实。因此产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有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服。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是不符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注意是书面的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的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也就是说复核申请书应当把你认为认定书错误的理由和主要证据列出来。证据主要包括证人证言图片视频等材料。只有在你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改变事故认定书的结果。事故认定书中关于责任的划分,对于后期的赔偿金额是有重大影响的,因此认定书的责任划分非常重要。
(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并决定取舍,以此来判决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交警部门内部设定了一个复核程序,即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一次。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部门复核后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仍然不服,就只能在向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后,对责任划分一并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分。在诉讼中,事故责任也并不等同于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需要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当事人在此阶段就要与交警进行沟通,向交警提交有利的证据,以影响交警的事故认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