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驾驶机动车是需要驾驶证的,对于驾驶证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领手续,那么你知道驾驶证申领新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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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申领新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四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办理驾驶证的人应当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供规定的材料,车辆管理所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对于合格的,应当予以发放驾驶证。
驾驶证实习期是指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如果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出租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