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小股东想退股的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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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小股东想退股怎么操作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股权转让;
2.《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特殊情形下的异议回购权;
3.减少注册资本;
4.公司解散。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内转让:自由转让。
2.对外转让:股份对公司外的第三人转让,要经过股东人头过半数同意,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两种情况推定为其他股东同意,第一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起30日内未作表示,第二是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的。但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因继承变动是的,则没有优先认购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