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公司的分红方式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有约定分红分配方式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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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公司怎么分红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股东权利公司的分红方式是:
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3.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滥用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
2.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
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根据所造成的损失有所不同: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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