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网络办理流程是登录政府服务平台找到营业执照板块填写资料后提交申请,受理机关审核通过后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去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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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网络办理流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营业执照网络办理流程:
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
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
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1]《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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