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大公司的人都知道公司的人非常复杂,经过的事情也比较多,并不是小型公司可以相比较的,尤其是一些上市的公司,会经过非常多的事情,比如说认购。对于公司认购很多人并不是特别清楚。下面我们请树图网小编给我们介绍下公司认购是什么意思。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司认购是什么意思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司认购是什么意思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439da1175c90d9c33e064f63dfcd270
公司认购是什么意思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优先购买权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就是“同等条件”。在以往的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会片面地将“同等条件”理解成“同等价格”。本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正本清源,明确“同等条件”应当综合股权的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同时认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主张只优先购买部分股权的,不予支持,但允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上述规定肯定了长期以来的法律界共识,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相关规则,保障了股东自主处分其股权的合法权利,遏制了其他股东滥用“优先购买权”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恶意行为,值得肯定。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对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义务,但对其具体内容和规则缺乏执行细则,首先,其明确了该书面通知的内容包括“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转让股权的类型、数量、价格、履行期限及方式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同时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作了多层次的规定:行使期间首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则以书面通知上载明为准;通知亦未载明的或者载明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三十日的,为三十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埃隆·马斯克的商业版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埃隆·马斯克的商业版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464362ac911e8a334867bb3fc7a234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业务查询耗时质量问题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业务查询耗时质量问题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79e68d755ecdc53367789daeec4d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