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思维导图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一生孤注掷温柔 浏览量:22023-02-14 23:56:1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思维导图

公司的股东是公司最为重要的一个掌权者的,对于公司的股东是享有相应的股份的,股份在相应的当事人死亡之后就是可以发生继承的,但是如果公司章程禁止了就是不行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a4d2f5c21a8f0dd21f587f9e18d4f23

思维导图大纲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而继承股东资格收到限制的情形,是只有在公司章程有针对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性约定时,继承人的股东继承资格才会受到影响。法律之所以在针对股东权利的继承增加特别约定,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资合性以外还包括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股东相互信任和共同投资是公司设立的基础。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无法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其他股东是否愿意继续与继承人合作,继承人对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了解,均会影响到其他股东与继承人的合作基础,这就需要继承人就继承股东资格事宜与其他股东进行充分友好的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导致股东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严重的甚至会引发侵害对方合法利益的情形出现,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股东相关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主要作用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7bd6ee9a90850f942157738c9448d78

虞城高新区木兰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虞城高新区木兰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虞城高新区木兰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38703e64027c21ef61a1bedb7a376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