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对于公司发展而言,往往会涉及到债务的承担问题,一般公司债务是非常多的,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是连带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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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债务是连带责任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股东其个人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所以公司拖欠债务的,要在债务到期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首先写明原告和被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公司地址等。然后写明请求事项:如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多少元及利息多少元给原告、判决被告公司承担这次诉讼费用。再写明债务的事实和追讨债务的理由。最后就签名写时间日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