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立法的行业你就可以说它违法吗?答案很简单,肯定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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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销售的合法程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其实中国有很多没有立法的行业,比如说:酒吧、娱乐、网吧、烟草等都没有立法,你说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都在做违法乱纪的事吗?其实,中国实行的是双轨制,立了法的行业就用法律机制来对它进行管理,没立法的行业就用行政机制对它管控。
总而言之,不管是用法律机制,还是行政机制来管理,目的还是为了让它健康的发展。再说了,立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草案、议案、修正案,再通过人大委员会表决通过以后才公布实施!你说一个新生事物来到大地上,国家会一下就给它立法吗?《交通法》是2004年立的,难道说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没有开车的吗?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违章乱纪的太多,给它正常运作带来很不便,才立法对它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之为人类带来利益。还有《婚姻法》是54年才立的,为什么到那时才给它立法呢?因为以前一夫多妻给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人类人口太多,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地球。《证券交易法》的道理也是一样的。现在实行上封顶下保底。
所以说,只有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有坏处才对它进行立法,把不良因素给它删掉,以便更好地发展,为社会带来利益。很简单的道理,比如你家的小孩子学习成绩很好,平时又很听话,你还会用条条框框来限制它的自由吗?你不会吧?行业是98年由前经贸委主任石广生组成的考察团到新加坡考察过后,觉得符合中国的国民国情才引进的。在新加坡叫黄金销售,在日本叫无店铺销售,在中国叫连锁销售。在中国也只能叫有店铺销售,真的无店铺销售就像美国的亚尔塔大厦,它里面什么都可以买到。在中国只能买得到简单的生活用品。
那么国家又是怎么对行业管理的呢?
中央政府委托当地政府、工商局、派出所、公安机关对它进行调控,每年的3、6、9月份对它进行管理,并且在中央电视二台进行负面宣传以便它健康地发展。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候呢?因为,它是在吸取传销的经验教训上才这样做的。大家肯定知道,三月份刚过完春节,六月份刚放暑假,九月份毕业的学生及出来找工作的人太多,只有这样的话才能确保它发展不会过快,还有2006年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制栏目中做了一个星期的专题报道。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不想让它在信息彭胀时再次走向传销,再次走向死亡!换句话说,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销售是不违法的,那么在中国呢?我这样来算,世上的人5%是好人,5%是坏人,还有90%就是不好不坏的人,同样世上有很多事物是合法的,很多事物是违法的,同样也有很多事物是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
那么这些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事情能做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凡是不与国家的法律和利益相冲突的,它就不违法。从我国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来说,只要不违背这三个原则就是不违法的。
1.无法即许可,法律所不禁止的就有我们活动和发展的空间,销售与中国的宪法和民法通则的各项法律都没有相抵触的地方。
2.不溯即往,昨天所完成的事,不受今天成立的新法律的制裁。
从立法的角度上看,成立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冶阶级的统治,如果是一个对国家人民有利的行业就不可能取缔,只会对其进行逐步规范,进行完善。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从事销售的条件:三年以上营销经验;7万美元起步资金;大学本科以上文凭。显然这是经过一百多年的考验规范、完善,同样在新加坡也有相近的条件,那么这些条件又有多少人能够满足呢?
现在我国的条件是:1、年满18周岁合法公民;2、3800元的初投资资金;3、必须有一名推荐人;4、签订产品申购单。相比之下我国的条件十分低。所以在更多的条件没设立之前,行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机会。况且在我国有传销的负面影响,大多数人不接受,因而竞争几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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