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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法律制度对比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文章分析了澳中证券内幕交易法律制度对比:澳大利亚公司法中的内幕交易制度,并将其与中国证券法、刑法中的内幕交易制度加以比较和评价;同时文章还提出证券内幕交易,澳中证券内幕交易法律制度对比,证券内幕交易法律制度等下相关信息咨询。
尽管澳大利亚属于普通法系国家,其证券法却主要由成文法组成。澳大利亚于1980年制定了联邦证券业法案。这是在各州未统一公司法之前制定的,其中的第 128条明确禁止内幕交易。
在上一世纪90年代统一公司法的过程中,关于证券的规定被融入了公司法。之后,澳大利亚于2001年以联邦法的形式统一了公司法(The Corporations Act 2001(Commonwealth))。这是一部大公司法,涵盖了公司、证券、破产等方面的内容。该公司法的第7章第10部分是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关的禁止行为,其中第3节是禁止内幕交易的专门规定。它与第9章的第4B部分一起构成了证券内幕交易的基本制度。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并将于2006年1月1日施行。这部新法的第3章第4节规定了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其中包括内幕交易。中国新《证券法》第11章第202条和现行《刑法》第186条规定了违反内幕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构成了中国法律下的证券内幕交易的基本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