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由承租人赔偿:(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支付租金也有时效限制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支付租金也有时效限制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68114a09c2fd833a544c9fa5d356c12
支付租金也有时效限制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案例 1996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万元 。2000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没有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到2007年8月乙公司来人带来一文件到甲公司 ,称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万元及滞纳金。原来甲公司经办租房的经办人及有关领导现已都离开了,单位里都没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没有解 除这件事,几年来也没有人来催房租。因不知来龙去脉,甲公司办公室人员丙在文件上面签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时效问题。按《民法通则》第137、13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乙公司应于2005年4月之前催要最后一年的租金 ,否则应当认定已超过诉讼时效。但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如果2000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时找到甲公司催缴租金 ,可以视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的,诉讼时效中止。甲公司办公室人员丙在文件并在上面签“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文件,并不表示对文件内容的“自愿履行”,因为其职权上也没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对本案的诉讼时 效的计算没有影响。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个重要条款,一般双方都很重视,但提醒合同双方应注意时效问题 ,因租赁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时效为1年,属于特殊时效,争议出现应后及时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RAGMATICS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RAGMATICS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c88b9d082a71ef59715fa269758e09b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西安市医疗保险制度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西安市医疗保险制度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0870bc4cfdd9fd81244e982858568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