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一般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定金合同生效后,我们要在定金合同规定的期限里交付定金,如果过了期限还没有交定金的话可能会取消定金的标的,甚至违约,那么定金合同生效时间?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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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生效时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一)定金合同的特征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定金合同的数额
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担保法》第91条 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同时,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的合同。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